原告代理人张显通过官方博客发表的文章表:
药父必有重大隐情,药父身居我军军械采购要职,利益纠葛颇多,望中央军委彻查此人经济问题,肃清军械采购环节蛀虫。《 张显:4月23日 10:39 新浪微博 》
而据媒体批露,在房价高企的西安,药家在市区内居然有四处房产……药家资产超出药父母收入水平数倍。《 张显:4月23日 10:39 新浪微博 》
药家鑫才买车3个月,开车又不是很熟练,是否在他晚上出来时,家里人不放心,而有人陪护驾车?《 张显:4月28日 07:51新浪微博 》
这两个药家鑫父亲外貌特征差异较大,不得不令人生疑。《 张显:4月28日 07:39 新浪微博 》
一直怀疑这个陌生男人可能就是药父。 《 张显:4月27日 23:23 新浪微博 》
以上案件判了3个死刑,也不知道药家鑫案迷雾揭开后,会判几个死刑? 《 张显:5月5日 23:22 新浪微博 》
药庆卫要求我就微博中的一些情况给他予以澄清(如他家的房子,房子大小,他在军队中职位及工作性质)。《 张显: 5月30日 20:18 新浪微博 》
我告诉药庆卫:你家里穷,你是一个好人,这些是与该案无关的。《 张显:5月30日 20:26 新浪微博 》
整理自网络及一部分公开报道:
【孔庆东言论】北大教授孔庆东在3月23日开庭前做客一档节目中,称药家鑫长着一副杀人犯的面孔,“药家鑫的名字,就是杀人犯—三个‘金’摞在一起,三把刀,是吧?这个人他就是一个杀人犯—从心理学上来讲,从文化上来讲”,“(药家鑫)干了伤天害理的事情,过了一定的界限,你怎么自首都是没有用的。你愿意跑你跑吧,跑到天涯海角,我把你满门抄斩,这才是严肃的法律”。
【张显对孔庆东言论的看法】张显在4月2日做客新浪微博时表达了对孔庆东的敬意:“孔老师说的太解恨了,我给孔老师鞠躬了!”
【贺卫方驳斥孔庆东】著名法学家贺卫方曾在4月11日《南都周刊》上发表文章《要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吗?》。贺卫方后来解释,此文的原题是《关于药家鑫案的一封信》,主要是批驳北大孔庆东教授上述关于药家鑫案的观点。贺卫方在文章中称“他(孔庆东)的话语不仅经常自相矛盾,而且本身也洋溢着暴戾之气。网友的跟帖也大多是叫好欢呼。我们当然可以依法判决一个人死刑,但是可否不要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我们的同类?”
【贺卫方“躺着中枪“】在4月22日,张显曾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一篇题为《我和药家鑫律师路钢是“哥们加校友”》的文章,记述了2月23日和对方律师的一场饭局。文章提及:“他(路钢)说:‘我是北大法学院贺卫方的学生。’”但据张显在4月5日接受采访时,提及“贺卫方”的话并非出自路钢之口,而是他“试探”路钢是否真是其“校友”时的一句诘问:“你知道贺卫方吗?”但在4月22日的博客中,这句提及贺卫方的话却变成了从路钢口中说出。此博客被新浪置顶,贺卫方不得不在微博中声明,并不认识路钢。
总结 :
目前看来原告代理人,为了挑动审案过程中公众对被告的仇恨,虚构了很多事情。
手法:
一方面, 原告代理人自己主动散布,制造对自己的有利新闻; —–如我开始对张家的同情就是源于这些报道。与对方的主动出击相比,被告只是被动应诉,没有宣传,不愿意接受采访,回应上被动而保守。
另一方面,原告代理人在获知媒体对另一方的报道时,用不同理由及不同途径予以封杀,若封杀不了的,歪曲其用意,夸大负面影响,如封杀凤凰台的报道。 对支持对方的个人,虚构其经历,歪曲及言论合理性,给人以其被收买或有偏向之印象 —如造谣贺卫方是被告律师的老师
最后,以匿名身份假冒被告一方的人,故意发表低级言论。—-这个无法证实是否为原告代理人所发,因为对方是天涯匿名发布的。但对激起更多人对被告的愤怒起了不小作用。这个被虚构的人物是“药家鑫的师妹”,事后证明根本不存在。
而所编造的事情,集中在对被告方财产,收入等方面,利用社会仇富心理,
如,
药家鑫的父亲是一个8年前已退休的技术人员,
张显说他是身居要职的负责军品设施采购的权势人物;
药家只有一套单位分配无产权的住房,
张显说药家在价格昂贵的市区内都拥有四套商品房,
在5月30日, 原先代理人亲口承认“我告诉药庆卫:你家里穷,你是一个好人,这些是与该案无关的。”,表明他早已知道自己先前的内容属于假话。那为什么还是要拒绝被告要求,不愿进行说明和道歉呢?
为什么要使用先前大量公布被告个人资料,虚构的职务等情况,而被对方指出作假时,又避而说这些与此案无关的双重标准呢?
如果说药家鑫因张妙而死,是他自己的行为造成的。
张显目前面临的舆论反扑,是不是也是他自己造成的?
互联网上真真假假,难以看清楚,然而,这波涛汹涌都是现实中的人所操作的。体现于网络,根源却在人。